项目名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外全彩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ZB2018-2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跃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589号
联系方式:宋跃强 031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香云 0318-******30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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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6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开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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