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我司各类会议经营品质,以更好的视觉方式向参会人员传递我司综合实力,进一步树立中国人寿大服务、大品牌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购置安装全彩色LED显示屏两组,欢迎有关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彩色P2.5LED显示屏
二、项目编号:CLIC.YZ-HJ-2018-HW-33
三、项目内容:LED显示屏(含配置的主要设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LED显示屏 |
室内全彩色P2.5显示屏,共2块屏幕 邗江:6.24*2.64㎡ 收展:4.56*2.4㎡ |
27.42 |
㎡ | |
2 |
控制电脑 |
2 |
套 | ||
2 |
控制系统 |
|
2 |
套 | |
3 |
控制软件 |
|
2 |
套 | |
4 |
钢结构、背框架及外装饰 |
前维护。室内镶装,现场拆除部分装饰及结构 |
27.42 |
㎡ | |
5 |
视频处理器 |
|
2 |
台 | |
6 |
安装调试费 |
|
2 |
套 | |
7 |
运输,保险 |
|
2 |
套 | |
8 |
配电箱 |
2 |
套 | ||
备注:网线/电缆线及铺设由甲方提供 | |||||
七、对投标人资质及产品要求:
1、本次项目投标人可以是LED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产品必须是本品牌LED生产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收OEM或收购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3、提供产品3C证书,提供视频拼接器3C证书;
4、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省级部门出具),提供视频拼接器检测报告;
5、无违规违纪不良信用记录,
八、评委组成及相关费用
本项目评委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抽取专家评委4名与我司指定专家1名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标费及评委费用合计2000元由中标公司支付,中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前交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下午5: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2:10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 2:10
评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2:20
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543号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5楼东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会及时通知投标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办公室:金国建
电话: 0514-******908、************0
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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