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亭湖区教育局2018年创建盐城市“智慧校园”所添置硬件及配套设备项目(录播教室)
项目编号:THCG-2018G-Z2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采购内容:录播教室九间。每间录播教室的设备内容主要包括多功能录播主机、校级资源管理应用云平台、自动跟踪系统、屏幕采集系统、智能录播管理系统、云台一体高清摄像机,广播级摄像机、高性能云台、录播话筒、智能黑板、整体装修等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标包划分、地点: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分别如下:
标包一:王港小学、五星小学、登瀛小学、便仓初中及桂英初中的录播教室硬件及配套设备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标包二:南苑小学、人民路小学、文港小学及青墩初中的录播教室硬件及配套设备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注:上述两个标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所有标包,开标、评标及定标顺序为标包一→标包二。
1.3 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4 供货期限:签定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1.5 结算方式(相关支付手续由采购人办理)及期限:合同签订、单据齐全。交货(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春节前支付项目款的50%;第二年农历春节前支付项目款至80%;产品无质量、服务问题于第三年农历春节前付清(如果没过质保期的,留合同价款的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1.6 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所有产品投标人中标后签定合同前需提供生产厂家至少三年免费质保函)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标包一:150万元;标包二:120万元。
3、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标包一:150万元;标包二:120万元。请各报价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三、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4、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出售地点: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售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4、售 价: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每标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现金)。
5、其他相关事项: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箱(thzfcg123@163.com)回复和确认。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07日08:30时。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00时。
3、接收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亭湖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
4、接收人: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5、其他有关事项:本次招标不接受传真报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00时。
2、开标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亭湖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
3、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艳峰
联系电话:0515-******196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飞驰大道3号
2、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1
联系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3室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4 份
十、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次招标 收取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标包一:人民币 叁万 元整、标包二: 贰万肆仟 元整,拟投多个标包的投标人,需按照不同标包分别缴纳。
3、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帐 号:************16
财务咨询电话:************1
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3室
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必须实现与局现建成的录播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可与其他学校音视频互动,确保使用正常。
2、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软件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时须出具录播系统部分主要设备、智能黑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叁年免费质保函原件,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将原厂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原件交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录播教室功能参数表中序号1-8的产品必须使用同一品牌产品。
5、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若在中标后发现这种情况将被作为废标处理,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在投标前要亲自勘测校园布线等辅材实际用量,因投标人踏勘现场不详,引起的任何费用增加以及集成改造而产生的软硬件及其他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
7、所有产品投标人中标后签定合同前需提供生产厂家三年免费质保函。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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