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问题一:招标文件P46页,对于“一层、二层展厅的六个展览的设计、展览制作(包含数字博物馆和语音导览)”以及“一层临时展厅灯光、展柜(壁柜、独立柜、可移动展墙)等设施的添置与完善等”报价格式,要求按照“附表一分项报价汇总表;附表二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表三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附表四设备清单报价表;附表五措施项目报价表;附表六其他项目报价表”进行报价。但是展厅内部还有基础装修部分,需要套取山西省定额进行清单组合计价,必然会出现“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规费、税金等内容”,而“附表一分项报价汇总表”没有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请问规费、税金等内容放置何处?是否对于展厅内基础装修部分不需要套取定额,或者套取定额,规费、税金体现在综合单价之中,采用全费用单价进行计价;如果展厅此基础部分采用全费用单价计价,那么一二层公共空间部分是否也采用全费用单价计价,请明确。
答复:“一层、二层展厅的六个展览的设计、展览制作(包含数字博物馆和语音导览)”以及“一层临时展厅灯光、展柜(壁柜、独立柜、可移动展墙)等设施的添置与完善等”报价格式,不再按照原招标文件中“附表一分项报价汇总表;附表二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表三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附表四设备清单报价表;附表五措施项目报价表;附表六其他项目报价表”格式。
“一层、二层展厅的六个展览的设计、展览制作(包含数字博物馆和语音导览)”、“一层临时展厅灯光、展柜(壁柜、独立柜、可移动展墙)等设施的添置与完善等”、“一、二层展厅公共区域(包括墙面、地面、顶、灯具、卫生间等)的装修装饰”、“一层、二层的安防监控系统及平台建设、消防系统完善、展厅内地暖检修更换、配置展厅大门及门禁系统和主入口的安检系统”工程计价均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标准进行编制。
问题二:请提供“火灾报警及广播系统图、强电系统图、弱电系统图、安防系统图、喷淋平面、系统图、地暖平面、系统图”。
答复:安防系统没有做过,故无法提供安防系统图;其它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将统一重新发至各投标单位邮箱,请及时查收。
问题三:招标文件P31页,关于业绩部分评分细则“投标人及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是否可以得分?
答复:招标文件P31页,业绩部分评分标准原为“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设计师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并验收合格”、“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并验收合格”。
修改为:“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设计师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并通过验收”“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并通过验收”。
招标文件P31页,业绩部分评审要求原“1、投标人及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所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修改为:“1、投标人及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所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为准。”
各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具体是否可以得分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审确认。
问题四:因博物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布展的周期较长,涵盖的专业性较强,请问企业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可以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复:“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8页相关释义,评审时以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中所列时间为准。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阳泉市文物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狮脑山街5号
联系人:韩利忠
联系电话:0353-******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6楼
联系人:赵永春 刘波
联系电话:0353-******80
邮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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