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33407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
联系方式:杨先生 0451-833407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褚先生 0451-82322152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0
三、招标内容:LED电子屏(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经销商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LED电子屏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潜在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实际情况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进行现场踏查,并领取招标人出具的踏查回执单,方可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9月25 日至2017年9月29 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03月—2017年08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33407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7
传 真:0451-82322152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经销商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LED电子屏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6)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潜在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实际情况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进行现场踏查,并领取招标人出具的踏查回执单,方可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9月25 日至2017年9月29 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03月—2017年08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200
三、招标内容:LED电子屏(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经销商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LED电子屏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潜在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实际情况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进行现场踏查,并领取招标人出具的踏查回执单,方可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9月25 日至2017年9月29 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03月—2017年08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哈尔滨警犬训练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334078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7
传 真:0451-82322152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