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黄旭华展厅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1709-0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黄旭华展厅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3,474.6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及《审核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提交2017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交2017年度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现场勘察证明:为各参加报名供应商了解本地区实施该项目地理情况,更好做好项目该实施方案,(必须在开标前天到业主报名,由业主工作人员带到现场进行勘察,并由业主开具现场勘察证明)。业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184887968;
3、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承包单位出现有转包行为、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经警告也未能返工合格的、有破坏生产行为的,建设单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9 月05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9 月14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9 月14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招然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联系人: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邮编:516622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
联系人:叶胜瑶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传真:0660-3433364 邮编:5166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