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Z017256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020-82335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020-87554018 875546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用途: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
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包组一采购预算为:202.21813万元;包组二采购预算为:11.4555万元。
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投标人应对包组一或包组二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673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邮寄,售后不退。联系人:李小姐:020-8755401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