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五馆”中心雕塑方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献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11: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11:29至2017年08月07日 11:29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秉宇、马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2080151 | ||
采购单位 |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献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46358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2080151 |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五馆”中心雕塑方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330020158
项目联系人:姜秉宇、马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0151
采购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献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635859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80151
预算金额:2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献县本斋南路新华书店西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雕塑设计与制作安装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注:缺项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细项目说明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