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请表,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小间距LED屏建设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1742W 招标编号:HLX291-CG170707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六、招标代理: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LED屏 |
1 |
套 |
1、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2、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注册登记合格的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副本)备注: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招标会议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厂商投标无需提供。(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起至2017年 7 月 28 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2、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备注:
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15109601637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17年 8 月 16 日下午15 :00时整,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层(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 8 月 16 日下午15 :00时整,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层(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宇霞
联系电话:0953-2059896
招标代理: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二楼
联 系 人:孙良俊、马珺剑
联系电话:0951-6916579转8019
E-mail:hlx123_gczx@163.com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