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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国家级旅游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一期)服务采购的公告

编辑:Emily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7-13 7:12:17

<P>&nbsp;</P>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国家级旅游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一期)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国家级旅游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一期)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FCG201708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傅老师0595-22693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先生(0595)22988718、2813177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国家级旅游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一期)服务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材料(或网站缴交证明)、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8: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经落实

 标签:虚拟仿真 数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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