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银达村文化剧场电子屏购置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文件编号:SZQZC-GSHA-201766号
二、采购内容: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银达村文化剧场电子屏购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268891.00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捌佰玖拾壹元整)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提供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货物(LED 电子显示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下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到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肃州区中盛佳苑1号楼3-2-1号)报名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免费获取询价文件。
七、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14:30至15:00时,在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投递询价响应性文件,逾期不受理。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9日下午15:00时,在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
采 购 人: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卫东 联系电话:13830786816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毛昇鹏 联系电话:18993746162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中盛佳苑1#楼3-2-1号
十、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敦煌路分理处
账 号: 6205 0164 0102 0000 0066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大写: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2017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否
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