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LED全彩屏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LED全彩屏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17HW0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峰、刘万春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3915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地址:金湾区西湖片区金山大道北侧、金二路西侧
联系方式:杨继桥、0756-7237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博峰、刘万春、0756-2550023、391518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以下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LED全彩屏货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PZ2017HW068;采购计划编号:P-20170620-001685)举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项目名称: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LED全彩屏货物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航空新城小学厨房设备设施一批,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贰仟柒佰肆拾贰元整(¥732,742.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指:全彩显示屏、控制主机、同步控制系统发送卡)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含制造商境内分支机构)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书(授权书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
(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6日~7月1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
(3)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09:3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10: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公告媒体
1、本项目信息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已经报名的供应商须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登记(已经在该网站登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注册)。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联系地址:金湾区西湖片区金山大道北侧、金二路西侧
采购人联系人:杨继桥 联系电话:0756-72373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联系人:钟博峰、刘万春、0756-2550023、3915181(项目咨询)
邵密、梁敏(标书售卖、保证金事项)0756-3915181、2550023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邮编:519075 传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6-7263070
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小学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指:全彩显示屏、控制主机、同步控制系统发送卡)制造商的,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含制造商境内分支机构)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书(授权书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27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