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6月30日
公告期限: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中学的委托,现就宁波市北仑中学采购LED大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NBITC-20173383G-BL03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预算、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主要技术规格 |
一 |
1批 |
80万元 |
详见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审查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305室)。
7、招标文件售价:标书售价为每子包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7.1、网上和微信方式购买标书流程:点击进入说明。
7.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0元整,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16:0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1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2、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中学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泰东河路358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8671111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处)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邮编:315020
联系人:郑灵、陈琴、张敏恒
电话:0574-87295348、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