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东丰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公安局智能管理系统、拼接屏显示系统、监控网络综合布线、强电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安局智能管理系统、拼接屏显示系统、监控网络综合布线、强电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TC17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铁成
项目联系电话:0437-63160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公安局
地址:东丰县
联系方式:曹铁成 0437-63160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高超 0431-812091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能管理系统设备,1套;拼接屏显示系统设备,1套;监控网络综合布线,1套;强电系统设备,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 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80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