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遂发改[2013]369、遂发改[2016]402-404、444-446、453、[2017]32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遂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1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遂宁市宋瓷文化中心项目(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图书馆、档案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城乡规划展览馆等8个项目)监理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以东,锦台路以北D1-1-05地块内 |
实施时间 | 工期5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本项目规划方案所涉及全部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为12.16万㎡,立项批复总投资 14.43亿元。本项目包含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图书馆(含党史党建馆)、档案馆(含地方志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城乡规划展览馆等场馆。本项目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监理。 |
建设资金 | 国家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 |
其他 | 本项目监理工作除常规性工作外,还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控制,提出优化、深化建议;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3、设计变更经济分析;4、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本项目监理合同主要违约责任: 1、人员缺岗的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 1000元/人·天 其他监理人员(无论任何职务) 600元/人·天 连续3天以上的缺岗,将按上述标准的双倍处以违约金。 2、经监理人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与财政评审价偏差5%(不含5%)以上的、经监理人审核后的月进度款与审计单位审核结论偏差5%(不含5%)以上的、经监理人审核后的竣工结算价款与审计单位审计报告偏差5%(不含5%)以上的,委托人处监理人违约金20000元/次。 3、监理机构有违约行为时,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0日历天之内,监理人未采取委托人认定的实质性整改措施,则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监理合同,监理人无条件退场,委托人收回已支付的监理服务费(含预付款),并没收监理人的全部履约担保。 以上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 遂宁市宋瓷文化中心项目(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图书馆、档案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城乡规划展览馆等8个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监理业绩;②财务要求: 近3年无亏损;③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⑤若采用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传真或直接递交至比选人,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比选保证金字样;⑥中选后,将由比选人会同相关部门对中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比选文件所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业绩、监理机构成员的相关证件(含养老保险),并由企业签署不变更监理机构成员承诺书等资料。考察合格后发出中标通知书;⑦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参加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b、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c、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d、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参加比选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参加比选。。
(4)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6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6月30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100167860805150368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监理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40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7年07月0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0825-2267056
传 真: 0825-2267069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6月27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