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景购2017F000658001采购计划,拟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行政大厅LED电子屏
2.文件编号:JXXT2017029号
(二)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采购要求 |
立案、行政大厅LED电子屏 |
1批 |
¥169000.00 |
详见谈判文件 |
(三)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06月27日至2017年06月29日(办公时间内)到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色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已报名的供应商,若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应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三日前书面递交放弃函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
(五) 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六)响应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和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6日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1201室(西客站对面)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0798--8200068、E-mail:jxxtzb2011@163.com
(八)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8--8389627
(九)政府采购监督人姓名和电话
1.监督单位: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
2. 监督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3.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8—8283706
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