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DCSH201708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电动滚动屏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项目(项目编号:YDCSH2017084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预算:¥284,093.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3供应商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4供应商为非生产商的,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4.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承诺函;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供应商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
5.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份(特快专递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所有谈判申请文件用汉语编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二份(U盘)。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2017年6月29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会议室,谈判申请文件的接收人为:龙菲宇、李秋仙。
七、竞争性谈判会议将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会议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八、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 购 人: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78777192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李秋仙、龙菲宇
电 话:(0871)633349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开户名: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