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高新地税局室内P2.5全彩LED屏及配套设施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高新地税局室内P2.5全彩LED屏及配套设施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H-2017-032-CG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0917-3538109 联系人:周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花样年华庭苑3单元2505室
联系方式:0917-3236536 联系人:田女士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7.00万元
项目内容:该项目室内P2.5全彩LED屏及配套设施多媒体设备进行采购;规格型号及参数:间距/密度2.5mm,尺寸3930mm*2010mm 1套,预算金额11.50万元;功效、音响、调音台、主自动声馈抑制器1套,预算金额5.5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设备配置清单及具体要求>)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投标内容;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LED屏及音响设备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 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花样年华庭苑3单元2505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2:30时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2:30 时整;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楼C209会议室; 、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账 号:79280188000038653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项目负责联系人:田女士 0917-3236536
陕西广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