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腾众招〔2017〕邀015号
开标时间:2017-07-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福建保利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环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658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 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169号锡华翠城A幢202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6%。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现场提交(注:保证金装至信封袋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 月3 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169号锡华翠城A幢202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一个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
地 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和县消防大队
邮 编:353000 电 话:13706013301
联 系 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 坑路169 号锡华翠城A幢202室邮编:353000
电 话:0599 -8866861
联系人: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