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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资讯中心 > 惠州市园林管理局鹿江公园户外彩屏安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园林管理局鹿江公园户外彩屏安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婉玗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6-20 7:47:06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江公园户外彩屏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鹿江公园户外彩屏安装采购

项目编号:17-SKCG-HZ-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2125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园林大楼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2-2682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小姐/0752-2125133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2016年至今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9679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标签:户外彩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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