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屏北分校录播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屏北分校录播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HMY2017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8835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39号
联系方式:林周周、137050087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丹丹、0591-8888358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效的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9)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10)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2)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10.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的产地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11.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12)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告知函上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件。)(13)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并提供证明资料。属于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报价人所投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8:00 至 2017年05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