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2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综治中心大屏及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2160020003
项目联系人:董晓丽
项目联系电话:18803212125
采购人:平山县政法委
采购人地址:平山县电厂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7197666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61912
预算金额:58.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1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是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2.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须是本地的通讯运营企业或网络运营企业以及取得本地通讯运营企业或网络运营企业网络接入许可授权的企业;4.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安装及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的企业;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6.本项目禁止联合投标、禁止分包、禁止转包。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本地的通讯运营企业或网络运营企业以及取得本地通讯运营企业或网络运营企业网络接入许可授权的企业证明材料、安防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复印件两套验原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备注说明: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招投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