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822170010-001 | 所属地区 | 兴隆县 |
工程名称 | 兴隆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 | ||
建设单位 |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 | ||
建筑面积 | 5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装饰装修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布展区域内展示搭建、电子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开发集成、建筑装饰和陈列布展;在项目整体展示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创意策展、布展文案编制、展示软件和多媒体制作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00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8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 ||
联系人 | 苏东强 | 联系方式 | 0314-206686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5-06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5-10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5-06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5-10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批复了初步设计文件(兴发改字【2011】82号),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1】2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 2.2工程规模:兴隆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占地面积为7232.82平方米(合10.85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展览展示工程包括:(1)展览展示部分:物理沙盘、数字沙盘、数字规划系统、三维数据制作、可视化会商评审室等各种规划展览展示,布展设计中除实体模型、展板等传统展示手段外主要考虑高科技项目等;(2)装饰装修部分:展厅部分、办公区、贵宾室等所有区域的装饰装修,消防、照明、安防、通风、电梯等设备的安装。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3计划工期: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布展区域内展示搭建、电子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开发集成、建筑装饰和陈列布展;在项目整体展示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创意策展、布展文案编制、展示软件和多媒体制作,具体为: (1)兴隆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展览展示工程整体策划和设计(包括创意策划、布展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物理沙盘、数字沙盘(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数字沙盘互动影片、数字沙盘互动多媒体系统、数字沙盘软件平台)、规划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三维数据制作(兴隆县约22平方公里的精细三维现状模型,11平方公里精细城市规划模型)、基础数据数据处理入库)、二维GIS基础平台、数据库(Oracle采购)、信息化机房建设。】、可视化会商评审室(规委会可视化会商系统建设)等各种规划展览展示,布展设计中除实体模型、展板等传统展示手段外主要考虑高科技项目等。装饰装修包含展厅部分、办公区、贵宾室等所有区域的装饰装修,消防、照明、安防、通风、电梯等设备的安装。(含模型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查询系统、语音导览系统等),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 (3)项目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其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10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到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7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11日17时00分。 5.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等内容。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 5.3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3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l.ggzyjyzx.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宇 电 话:0314-5053979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联系人:苏东强、张坤、张小娜 电 话:0314-2066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