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文山壮族组苗族自治州博物馆的委托,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文山州博物馆临时展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YNMRCG201700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
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计划投资 |
122.7481万元 | |||||||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文山州博物馆临时展厅土建施工图、展陈要求及投标人现场踏勘获取的资料,完成文山州博物馆临时展厅展览陈列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完成)、施工总承包工作。须完成展览陈列设计施工的展厅包括:适合不同临展的展陈设计方案,展厅的地面、内墙面及展板展柜、天棚、门、灯光和电器设备等。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 | |||||||||
报名地点 |
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盘龙体育馆南门16号) | |||||||||
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
招标文件报名时索取,招标文件1000.00/套,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 |
大写 壹万元(¥1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四楼 开标厅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投标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
施工地址 |
文山州凤凰北路文山州博物馆内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
2017年 3 月 8 日至2017年 3 月 14 日。 每天8:00-11:30;14:3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 3 月 28日 15 时 00分 |
开标时间 |
2017年 3 月 28 日 15 时 00分 | |||||||
保证金交款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 止 |
开工、竣工时间 |
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工期: 90日历天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费用说明 |
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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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 |||||||||
报名时提交资料 |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拟派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6、近三年内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指2014年-2016年); 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已加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的供应商可不再提供); 9、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且不得为针对项目或者不足两年的证明); 10、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若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申请人。 | |||||||||
文件要求 |
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按“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项目为一整包,投标申请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保证金要求 |
1.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文山州交易中心账户,并打电话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查验。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定标说明 |
评标小组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五个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 |||||||||
四、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 ||||||||||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
户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文山分行七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2506007729100008233 | |||||||||
业务联系人 |
杨恭晓 |
联系电话(传真) |
18987623176 0876-3038990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刘家福 |
联系电话 |
0876-3026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