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市支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激光投影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7-SB103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简述 |
项目概算 |
1 |
激光投影设备 |
2台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24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4)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15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江南悦府旁店面房1-5)
标书售价: 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6日14:00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2017年3月16日14:0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3月15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请在交款单据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SB103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华市支队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75799957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江南悦府旁店面房1-5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财务电话:0579-8318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