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阶梯教室LED屏采购项目(二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阶梯教室LED屏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7]019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LED屏一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详细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LED屏)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和(LED屏)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投标产品(LED屏)生产厂家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且荣获2016年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同时(LED屏)系统生产厂家须具有逐点亮色度校正证书。
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 2月 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LED屏)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和(LED屏)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2016年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证书、逐点亮色度校正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招标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827286978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监 督: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4-3298829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