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小学的委托,对 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小学多媒体一体机才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1-201701-1150014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小学多媒体一体机才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35,000
四、采购数量:2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1
多媒体一体机
21套
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下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6年1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交互式智能平板、实物展台、2.4G无线扩音系统)的生产制造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8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9 本项目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6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21日 至 2017年02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广信花园御雅苑24层A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广信花园御雅苑24层A02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广信花园御雅苑24层A0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2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英德市英城街中心小学 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和平南路
联系人:赖仙佩 联系电话:0763-2223442
传真:0763-2223442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广信花园御雅苑24层A02号
联系人:欧凤婷 联系电话:0763-3486979
传真:0763-3486979 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监海 联系电话:1372961100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8697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