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艺体馆音视频舞台灯光机械集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艺体馆音视频舞台灯光机械集成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2017-CCZB52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87554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连江县
联系方式:周老师 13809521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美玲 875540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艺体馆音视频舞台灯光机械集成系统项目 | 教学设备 | 教学使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 13809521010 | 连江县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告或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9)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3C强制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51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