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受委托,对南翔派出所大屏综合平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B、具有生产厂商品牌授权;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D、本次采购需要网上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E、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商品牌授权,向代理机构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翔派出所大屏综合平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07-590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16-z973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派出所。项目内容为拟采购视频处理设备;包括设备检测、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8.882万元,供货时间为6-8周,保修一年。
5、交付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派出所
6、交付日期:6-8周
7、采购预算金额:168822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68822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1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2-2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委派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企业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等)原、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07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07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陆家浜路285号16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陆家浜路285号16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
地址: 嘉定区沪宜公路8号 地址: 宜山路515号环线广场一号楼9H
邮编: 201802 邮编: 200235
联系人: 代佳伟 联系人: 鲁 佳
电话: 59176632 电话: 13818842551
传真: 59176632 传真: 021-3461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