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体育馆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在沪具有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体育馆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01-002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6-6164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ED彩色显示频采购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602027(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02027)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06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2-13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需提供近一年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近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近一年纳税申报报表或税票或缴款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近一年社会保险申报表或缴款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否则报名无效,未在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2-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68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68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数字证书、自备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文件费500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昌平路728号 地址: 浦北路338号
邮编: 200040 邮编: 200233
联系人: 谭老师 联系人: 郭磊明
电话: 62672100 电话: 54187109
传真: 62672100 传真: 5418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