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171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董春岩 0431-88559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贺 0431-8537036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概况: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划分2包进行采购:
第一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
第二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2.2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 采购金额:第一包:125万元;第二包:480万元。
2.6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2.7 招标项目说明和技术参数公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
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TZB2017146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已由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采购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划分2包进行采购:
第一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大法庭LED屏及信息发布屏项目;
第二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2.2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 采购金额:第一包:125万元;第二包:480万元。
2.6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2.7 招标项目说明和技术参数公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
3.2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7 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董春岩
联系电话:0431-8855908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贺
电 话:0431-85370365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