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受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展厅更新工程项目更正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展厅更新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HBHY(2017)-01-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苗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517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尹萌 0319-36362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苗 0311-8305174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内容:规划展厅项目的整体策划设计和实施。
工作内容为:布展设计、采购设备、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包括:模型制作、展位制作、配套声光电设备安装、调试,建设面积约630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建安B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6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319-3675082)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