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滨海监狱大屏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监狱大屏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7-C-03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6491095/151223816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3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620712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022-2649109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监狱大屏设备购置项目2.项目编号:HGGP-2017-C-0330二、项目内容1.简要描述:大屏设备购置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需提供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需具有3C认证,3C认证中的“生产企业”和“制造商”要为同一企业(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6:00 至 2017年10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2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6491095/1512238169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