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马桥镇户外广告电子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必须为制造商,或是取得制造商(销售总代理商、地区销售部门、分公司无效)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经销商(二者选一); 3.3、须有制造商3C认证; 3.4、须有制造商阻燃检测报告; 3.5、须有发光二极管封装厂家证明文件; 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马桥镇户外广告电子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111-088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A锦17001)
3、预算编号:12-16-z920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户外LED电子显示屏1套。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内页。
5、交付地址:马桥镇政府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
7、采购预算金额:96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96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1-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1-2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②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③制造商3C认证证书、④制造商阻燃检测报告、⑤发光二极管封装厂家证明、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原件返回,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购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6日下午13:00-16:00 购领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88号B座508室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14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2-14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招标办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招标办。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版密封投标文件; 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3、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4、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 5、对招标文件疑问情况的资料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松路2188号 地址: 祁连山南路2888号B座508室
邮编: 201111 邮编: 200331
联系人: 顾高元 联系人: 徐老师
电话: 021-64090495 电话: 021-65871116
传真: 021-64090495 传真: 021-658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