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文化中心设计变更及续建工程规划馆临时用房(城市规划沙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文化中心设计变更及续建工程规划馆临时用房(城市规划沙盘)项目
项目编号:GZ2016备字09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时浩
项目联系电话:0774-3358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联系方式:张时浩,0774-3358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嘉,0774-513776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文化中心设计变更及续建工程规划馆临时用房(城市规划沙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文化中心设计变更及续建工程规划馆临时用房(城市规划沙盘)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2016备字095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城市规划沙盘的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27.7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月20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此两项证件不需提供)③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本公告发布后查询)。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方可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需携带的资料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时浩,0774-335860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项目联系人:廖嘉 联系电话: 0774-5137767
3.监督部门: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0774-5139637。
采购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8:00 至 2017年01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