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罗店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门诊流程优化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 证书); 3)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仅包件1须提供); 4)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详见第三部分“技术需求”)的最终制造厂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最终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5)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店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门诊流程优化及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19-138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Z2016-118)
3、预算编号:13-16-13852,13-16-13854,13-16-z985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计算机网络系统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1.55万元 包件2:门诊流程优化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1.35万元 包件3:LED显示屏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单个包件报价或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3900000(国库资金:3600000;自筹资金:3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仅包件1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2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罗溪路121号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 201908 邮编: 200063
联系人: 吕萍 联系人: 朱彬、宋文凯
电话: 021- 66863080-8807 电话: 021-62445138
传真: 021- 66863080-8807 传真: 021-6244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