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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编辑:婉玗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9-27 7:5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发改审批【2015】60号、61号、69文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博物馆新馆位于汇智路以西、汇文路以东、传媒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郑州市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位于站前大道以东、汇文路以西、渠南路以南、传媒北路以北区域;

2.2.项目概况:郑州市博物馆新馆主体结构为钢管混凝土柱型钢框架-抗震结构体系,地下2层、地上5层,建筑高度50米,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75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8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9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900平方米;郑州美术馆新馆主体结构为钢框架支撑结构,地上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3米;郑州档案史志馆项主体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3米,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3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5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73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内容:(1)、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需要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务;(2)、内容:确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编制计划或审核原则、审核计划;依据施工图、正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组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汇报,根据需要组织外部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审批工作及相关工作;配合清标工作,参与合同谈判及节点划分工作。相关工程造价指数统计分析工作。

    2.4.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开始,至施工合同签订后服务结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

第2标段: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项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在于2011年01月0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结算价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类似公共建筑造价咨询业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2)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3)于2011年01月0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完成一项的类似公共建筑造价咨询业务;4)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5.投标人须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造价咨询类业务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类似企业业绩证明(造价成果文件及合同);

   (4)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造价成果文件及合同);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2.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2室,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8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371-6797316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刘玲玲、田兴        Email:hndczb@163.com

电话:0371-65585907  手机:13837133186  传真:0371-65585905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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