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君县司法局室外LED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君县司法局室外LED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LD2016-103Z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司法局
地 址:宜君县宜阳中街
联系方式:0919―8172900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029-81315599
五、招标内容:室外LED全彩显示屏(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为准);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具有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6、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3C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厂鲜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第1-4项资格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2:00止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2:00(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3、开标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21楼21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财务部联系方式:029-8874846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0 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