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黄国故城博物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黄国故城博物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6】053号
2.3 建设地点:潢川县黄国故城博物馆;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3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潢川县黄国故城博物馆设计施工一体化;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人员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
3.4、财务要求: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5、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
3.6、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日期在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年 9 月 18 日至 2016年 9 月 22 日,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场: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法人亲自签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人员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企业类似业绩;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日期在有效期内);
(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8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文物管理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193882896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
监督部门:潢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