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室内影像射击馆建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SZ2016-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勇强
项目联系电话:0773-88264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朔县公安局
地址:阳朔县城北路39号
联系方式:张勇强 0773-88264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颖 0773-89853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栋5层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一、设备系统部分 |
用于阳朔县公安局射击馆建设使用 | |||
1 |
台 |
2 | ||
2 |
训练区实弹耐弹屏幕 |
幅 |
1 | |
3 |
主控计算机 |
台 |
1 | |
4 |
3D姿态控制器 |
套 |
1 | |
5 |
辅助控制单元 |
台 |
1 | |
6 |
激光定位 |
套 |
2 | |
7 |
实弹定位 |
套 |
2 | |
8 |
投影定位安装总成 |
套 |
2 | |
9 |
场地音响指挥系统 |
套 |
1 | |
10 |
实时对抗训练摄像机 |
台 |
2 | |
11 |
激光训练管(一) |
支 |
6 | |
12 |
激光训练管(二) |
套 |
6 | |
13 |
激光训练枪 |
支 |
6 | |
14 |
靶道移动显示隔断板 |
套 |
6 | |
15 |
胜负作战训练背心 |
件 |
2 | |
16 |
模拟地形地物 |
套 |
4 | |
17 |
控制室配套用品 |
套 |
1 | |
18 |
模拟单警装备 |
套 |
1 | |
19 |
无线移动控制显示设备 |
套 |
1 | |
20 |
待命区监控和成绩发布显示设备 |
台 |
2 | |
21 |
训练监控设备 |
项 |
1 | |
22 |
信息发布主机 |
套 |
1 | |
23 |
天候模拟设备 |
定制 |
1 | |
24 |
冲撞靶车靶机 |
套 |
1 | |
二、射击馆特种配套防护部分 | ||||
25 |
射击馆截弹器设备 |
㎡ |
40 | |
26 |
防反弹橡砖墙 |
㎡ |
40 | |
27 |
侧面截弹处理 |
㎡ |
50 | |
28 |
模拟天候的光线模拟设备 |
㎡ |
1 | |
29 |
安全地面 |
㎡ |
200 | |
30 |
场馆墙面基本消音处理 |
㎡ |
100 | |
31 |
观摩安全隔离设备 |
㎡ |
16 | |
32 |
安全防弹玻璃门 |
㎡ |
2 | |
33 |
场馆顶面安全处理 |
㎡ |
200 | |
34 |
控制室分割处理 |
㎡ |
6 | |
35 |
场馆通风设备 |
道 |
5 | |
36 |
观摩区配套 |
项 |
1 | |
三、备件备品部分 | ||||
37 |
基础训练胸环靶 |
块 |
12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二)投标方如是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设备(辅助控制单元、激光定位、实弹定位、激光训练枪管、冲撞靶车)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方既是制造商则无需提供原厂授权书)。(三)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栋5层1-2)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8: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栋5层1-2)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应到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是请备注好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桂林市信义路支行
帐 号: 6262 5750 0902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栋5层1-2)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