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汉市文化局武汉市廉政馆展陈项目
项目编号:WHZCZB201681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 翠、孙 伟、陈 瑜
项目联系电话:027-65771303、83763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文化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友益街16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 027-82805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 翠、孙 伟、陈 瑜 027-65771303、83763018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5层503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6083772-3404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文化局的委托,对其武汉市廉政馆展陈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ZB20168119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廉政馆展陈项目
(三)采购预算:3500万元(含财政资金3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陈列形式设计、施工
(3) 类别:服务
(4) 用途:陈列布展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采购预算:3500万元
(8) 期限(工期):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9) 质保期:3(年)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1686232386@qq.com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500㎡及以上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廉政馆等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并验收合格(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4、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要求: 1)具备相关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应资质和经验; 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参与过博物馆或科技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或战史馆等类似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5、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相关要求: 1)具有相关专业设计执业资格; 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参与过博物馆或科技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或战史馆等展陈设计及布展施工的项目(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6、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1)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3)承担过博物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等布展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7、拟指派为本项目其他人员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09-12至2016-09-2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71号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一级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500㎡及以上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廉政馆等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相关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证明文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参与过博物馆或科技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或战史馆等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的相关资料:相关专业设计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参与过博物馆或科技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或战史馆等展陈设计及布展施工的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7.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相关专业工程师证或以上职称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承担过博物馆或规划馆或廉政馆或纪念馆等布展工程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拟指派为本项目其他人员的相关资料: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9.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55室10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10-18 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55室10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6-10-18 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09-12~2016-10-18共35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文化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友益街16号
联系人:蒋主任
电话:027-82805719
传真:027-8280571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5层5035室
联系人:田 翠、孙 伟、陈 瑜
电话:027-65771303、83763018
传真:027-8736081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0335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zfcg.whczj.gov.cn)
(三)其他
(网址: )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09-1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部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71号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部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4055室10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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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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