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DLZC2016HW15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显示屏等采购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采购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显示屏等 |
批 |
1 |
四、采购预算:198.22万元。(财政)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生产)(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2)供应商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3)LED显示屏厂商为上市企业。
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2)企业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4)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县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1年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有意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印刷体、手书签名加盖名章)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文件。
2、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
3、地点: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
联系人:王金玲
联系电话:0437-5555991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没有领取招标文件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因获取招标文件而自然获得或理应获得投标资格,其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资格以获取招标文件后,开标时资格审核合格为有效。
(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投标或投标资格经审是否合格,获取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必要的保密责任。
七、接受投标地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
1、接受投标和开标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2、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下午1:00-1:30时之间。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0月9日下午1:3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是
1、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30分-4点自行到采购单位签到并踏勘(未实地踏勘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9000元整。
十、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 范浴楼 联系电话:0437-5555992
邮政编码:136600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孙善凯 联系电话:18304376677
发布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辽支行
账户名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2001637138051550040
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