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原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平原监狱狱内监控室拼接屏改造项目(二次)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狱内监控室拼接屏改造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46寸液晶拼接单元、交换机、H.265解码器、液晶拼接机柜、拼接屏专用服务器、工业控制用42U机柜、UPS、其它辅材、监控室隔断墙及推拉门、静电地板。(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供货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
7、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河南省具有服务机构。
8、供应商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防范设计施工资格证。
9、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一份监控系统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10、供应商应提供下述产品(46寸液晶拼接单元、H.265解码器、UPS、静电地板)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11、为了保障投标产品的成熟稳定应用,拼接屏生产厂家需提供CCC认证证书、公安部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12、提供拼接屏生产厂家单个项目屏体的销售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0万至少一份,且需加盖购买双方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13、液晶拼接屏生产厂商通过 ISO 9001:2008质量认证,ISO 14001环保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 12 日-2016年9 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振中街中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 月22日09:00。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9月22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代理公司会议室(地址:新乡市振中街与华兰大道交叉往南300米路东)。
十、采购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2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振中路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37356562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