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尾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全彩LED屏幕”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项目预算
1.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2.用途:办公楼大厅
3.项目预算金额合计:肆万零贰佰壹拾陆元零陆分(¥40216.06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和经营范围;
3.具有生产经营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代理商;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愿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格材料原件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银行汇(交)款凭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城区财政局一楼),核对符合登记报名购买标书(标书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5时止, 超过时限将被谢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11:00时前;
2.报价文件评审时间:2016年9月14日下午15:00时整。
3.评审地点:城区财政局一楼采购中心评标室。
五、公告期为2016年9月9日至 2016年9月13日止(三个工作日)。
六、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3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660-338816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660-3388161
附件:1、项目采购委托协议
2、询价文件下载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