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部分幼儿园互动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由交互式智能液晶一体机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证明,以及原厂售后服务的承诺;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部分幼儿园互动显示屏设备
2、招标编号:SHXM-18-20160711-77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X2016-027)
3、预算编号:18-16-108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部分幼儿园互动显示屏设备购买、安装调试等,详见询价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日历日
7、采购预算金额:1190000(国库资金:11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等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7-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6、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由交互式智能液晶一体机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证明; 注:请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请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于2016年7月22日前完成打印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7-2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7-28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30会议室
2、询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30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代表带好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邮编: 201499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汪烽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67191605 电话: 37563191
传真: 67191605 传真: 3756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