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和平县地方税务局P2.5全彩显示屏配套设施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和公易采(询)[2016]36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采购预算 控制额度 |
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下载)2.《投标报名表》(点击此处阅读下载)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在规定时间(2016 年7月20日)前往和平县地方税务局集中,由采购人统一安排到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给各投标人(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568066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7月18日 |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
2016年7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 |
报名登记 备案方式 |
现场报名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7月27日 上午09:30时 |
开标时间 |
2016年7月27日 上午09:30时 |
投标及开标 地点 |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和平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5680663 |
采购代理机构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
收款人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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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监督电话 |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