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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韩店镇人民政府石桥村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7-20 7:09:33
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韩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庄浪县韩店镇石桥村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LJGS-PLC2016-001

    二、磋商内容:

序号

采购要求

单位

数量

1

室外全彩显示屏

1

    三、项目预算:62.29万元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主要产品需提供原厂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需具有三体系认证及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资质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7)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上述所有资料,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办事处(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楼会议室(平凉市崆峒区文化街2号)

    2.开标日期:2016年8月8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报名时必须携带提供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及税收的证明(原件)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原件)。

   (3)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身份证、所属公司缴纳购买本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账户名称: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205 0175 0101 0000 0124

    开户银行:建行兰州市广场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JGS-PLC2016-001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韩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韩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 斌     联系电话:13739338676

    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联系人:唐勇  电话:1364933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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