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汴发改投资【2015】6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开封市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开封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130号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4工程建设规模:布展总面积约11855平方米。
第一标段:面积7575平方米,包含古代史(含清明上河图厅和宋代科技展厅)、近现代社会生活展、大晟乐舞展演、4D影院。
第二标段:面积4280平方米,包含朱仙镇木版年画展、馆藏书画和石刻精品展、古代佛像展、明清皇家用品展和临时展厅。
2.5项目投资额:11518.924576万元
2.6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基本陈列布展装修设计与施工
第二标段:专题陈列和临时展厅布展装修设计与施工
第三标段:开封市博物馆(新馆)布展(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和内容:
开封市博物馆(新馆)内建筑装饰和陈列布展设计、施工、监理;
第一、二标段工作内容为:依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方案设计、布展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设计:
(1)深化方案设计:根据招标人对方案的深化及完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深化、完善(含估算调整),通过招标人批准。
(2)布展文案编制。
(3)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
(4)预算文件同步编制。
B、施工(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1)建筑装饰施工:布展区域建筑装饰施工。
(2)布展施工:展台、展板、多媒体展示、实体模型、数字沙盘、雕塑等陈列布展确保整个展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C、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8工期要求:4个月。
2.9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相关证照;
(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两项3000万元以上市级及以上博物馆陈列设计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2 第三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3投标单位现场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开标时拟派法人授权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3.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3.6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资质登记证书(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5013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分别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博物馆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55178367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0737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