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安图书馆电子大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无行贿犯罪记录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需具备建筑智能化2级证书和高新企业证书; 5)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图书馆电子大屏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15-12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6-1285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的额为人民币29万元 本项目为电子大屏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290000(国库资金:2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7-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6. 无行贿犯罪记录函; 7. 建筑智能化2级证书。 8. 高新企业证书。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7-26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7-26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
2、询价地点: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询价文件。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询价。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具备建筑智能化2级证书和高新企业证书。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18室。 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新闸路1708号 地址: 陕西北路917号
邮编: 200040 邮编: 200040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糜哲明、汤璟雯
电话: 021-62530932 电话: 021-52139090*521
传真: 021-62530932 传真: 021-5213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