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闽侯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LED屏及背景墙装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6-Y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南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青松 0591-62339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591-8353738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闽侯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LED屏及背景墙装修 |
其他货物 |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
1项 |
背景墙烤漆玻璃: 1、定制弧形;2、≥6MM钢化玻璃;(详见询价通知书)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A、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提供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C、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四、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询价通知书。购买方式:(1)直接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其他)汇入询价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邮件至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3)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1769907653
传真:0591-83709606
邮箱:fzxrdzb2015@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